泾源县人民检察院
一
是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。
以命案、涉众型犯罪、疑难案件等为重点,加强介入侦查、引导取证工作,根据逮捕条件对案件证据情况发表意见,对非法证据提出排除意见,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,保证公安机关取证的合法性、客观性、及时性、全面性。
二
是健全捕前分流机制。
对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、证据不足的案件以及明显不符合逮捕条件、符合刑事和解条件、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,分别建议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、促成当事人和解、直接移送审查起诉。
三
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。
加强与公安法制部门的协作,督促办案单位对监督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加以落实。
四
是建立共同化解矛盾机制。
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,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风险研判、舆情应对,矛盾化解工作。